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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第一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环球网校·2018-04-19 10:33:54浏览67 收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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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5月12日进行,现距离考试还有二十天时间,现为冲刺阶段,环球网校希望考生掌握考点特发布“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第一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五章企业所得税内容,以帮助大家查漏补缺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收入总额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10.特殊收入的确认。

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三、税前扣除项目

1.成本

2.费用

3.税金

4.损失

5.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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