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 “发出商品” 科目金额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 “库存商品” 科目,借记 “库存商品” 科目,贷记 “发出商品”科目。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
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扣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