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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汇总(十六)
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
1.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其申报地点一般应为收人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2.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其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纳税人要求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6.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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