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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介绍“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房产税的征税范围”,环球网校将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知识点“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小编觉得学好经济法基础,基础知识很重要,下面为考生提供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会涉及的经济法基础考点,现整理如下,供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学习《经济法基础》。环球网校还拥有2016年课程>>可点击查看通关课程
编辑推荐: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汇总(十)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从地理位置上: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从征税对象上:指房屋。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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