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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税务登记的管理知识点

环球网校·2015-08-18 16:40:18浏览54 收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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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暂未公布,有很多考生已经开始备考,在备考过程中教材是基础,学好基础知识很关键,环球网校特为考生提供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会涉及的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将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

  【摘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暂未公布,有很多考生已经开始备考,在备考过程中教材是基础,学好基础知识很关键,环球网校特为考生提供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会涉及的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将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税务登记的管理”知识点详细介绍,特提供“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税务登记的管理知识点”,现整理如下,供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学习《经济法基础》。环球网校助你一臂之力

  编辑推荐: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汇总(九)
 

  税务登记的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1月20日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7号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l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2)住所、经营地点;

  (3)登记类型;

  (4)核算方式;

  (5)生产经营方式;

  (6)生产经营范围;

  (7)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8)生产经营期限;

  (9)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10)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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