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2015]9号)精神,现对2015年度辽宁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后,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的报名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3日。
在公示期内,对考试通过人员的报名条件有异议的,请以信函、亲访等形式向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须在有关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应在信函中签署真实姓名。信访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邮政编码:110002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全国各省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办理汇总
全国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单领取汇总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办理流程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