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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的不同之处?”,针对考生对教材内容的一些不理解进行解答,在备考过程中教材是基础,学好基础知识很关键,将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详细介绍,环球网校助你一臂之力!更多复习资料及试题请登陆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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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的不同之处?
解答:
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庭的关系,就相当于法院与法庭。甲乙发生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规定要组建一个“仲裁庭”审理甲乙之间的纠纷,比如天津市仲裁委员会,有多个仲裁员,而具体审理一个纠纷,有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与合议庭都是一个调解机构,法院组成合议庭,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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