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植物新品种权的取得、终止与无效

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于植物新品种申请的初步审查,不包括(    )。

A

是否属于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列举的植物属或者种的范围

B

是否符合新颖性的规定

C

植物新品种的命名是否适当

D

植物新品种是否具有稳定性

查看答案
答案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植物新品种权的取得、终止与无效。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缴纳申请费后,审批机关对品种权申请的下列内容进行初步审查:①是否属于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列举的植物属或者种的范围;②是否符合《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③是否符合新颖性的规定;④植物新品种的命名是否适当。故ABC选项为对于植物新品种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D选项植物新品种是否具有稳定性属于实质审查,故D选项错误。

【思路点拨】对于植物新品种的审查,一定要区分初步审查与实质审查的范围,初步审查内容包含是否符合新颖性的规定;实质审查的内容包括对品种权申请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审查,注意区分,避免混淆。

历年真题
资料下载

注册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