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初级建筑与房地产-经典母题班-第6章-经典题-第20题-工程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下列关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说法错误的是
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但可以签订总造价变更补充协议。
应当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单独列支
及时将采购设计文件报有关机构审查
负责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考查工程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
(1)应当依法组织发包,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2)在组织发包时应当提出合理的造价和工期要求,不得迫使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不得拖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费用和工程款,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压缩工期的,应当组织专家予以论证,并采取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相应措施,支付相应的费用。
(3)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和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
(4)应当负责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应当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及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有关机构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应送原审图机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