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经济行为中,免征契税的有()。
学校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
社会团体承受房屋权属用于办公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军队承受土地用于军事设施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