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时准予税前扣除的是( )。
税收滞纳金
职工福利费
税收罚款
企业所得税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时,禁止税前扣除的项目如下。①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②企业所得税税款。③税收滞纳金。④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⑤非公益性捐赠支出。⑥赞助支出。⑦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⑧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⑨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