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于2020年8月8日结婚。乙于同年9月9日确认怀孕,次年5月5日生下丙,6月6日完成丙的户籍登记。丙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
2020年8月8日
2020年9月9日
2021年5月5日
2021年6月6日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