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13年成人高考成绩查询专题 2013年成人高考录取结果查询
?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2014年成人高考考试时间
更多信息请访问:成人高考频道 成人高考论坛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