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成教课程免考规定
|0·2010-06-22 10:53:36浏览 收藏
课程的免修按下列原则进行:
(1)学生已取得其他同层次学历教育(含自学考试)单科结业的课程,课程内容符合教学计划要求,学时不少于教学计划要求的三分之二者,可以凭结业证书正本,向所在学院提出免修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承认这门课程的成绩,并在学习成绩登记表上注明“免修”字样。
(2)主要课程、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不得免修。
(3)免修课程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