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成教课程免修办法
|0·2010-06-11 11:04:53浏览 收藏
一、学生若已学过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某些课程,可以申请免修或参加免修考试,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批准可准予免修。
(一)经国家教委批准的高等教育单位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在同层次、同专业相同课程考核中成绩及格以上者;
(二)已取得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同层次、同专业相同课程单科合格证书者;
二、免修课程数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20%,实践教学环节不能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