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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成教课程免修管理规定

|0·2010-04-02 10:04:20浏览0 收藏0

  1、学员已经取得高等自学考试单科合格的课程,若其课程内容和教学大纲符合教学计划的要求,需向学校申请并提交证书原件或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予免修,并在成绩册上注明。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原来已学过、成绩合格、并与现在所学要求相同的部分课程,均可申请免修。

  3、其它特殊情况需免的课程可在开学两周内向学校提出免修申请,经学校考核,良好以上者,准予免修。

  4、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不得免修。

  5、免修课程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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