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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咱们聊聊BIM在国外发展的现状以及未来应趋势!BIM概念最早起源于美国,美国总务管理局(U.S.GeneralServicesAdministration)为使用BIM应用技术之先驱。图1为近四年来美国采用BIM于基础建设之工程项目数量百分比,横轴为调查年份、纵轴为BIM技术之应用程度,以百分比表示。由图2可发现近四年来采用BIM之工程项目的应用程度与范围逐渐增加,以50%工程项目作为分界点为例:在2009年,超过50%的工程项目使用BIM之应用百分比只有16%,但到了2013年,超过50%的工程项目使用BIM之应用百分比已经成长至52%,表示越来越多工程项目可接受BIM的概念,并投入BIM技术研究。
Smart Market Report也有针对欧洲的不同国家统计出关于使用者认为【BIM主要的应用】贡献之百分比,,由最高的百分比开始依序为: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冲突、提高理解设计图的能力、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变化、提高整体工程质量及更快的客户端的审批周期。本研究期望以此统计为范例,分析出目前国内BIM之应用现况与需求。
国际都市近年来积极推动【BIM的概念与导入】,国际性组织BuildingSMART(前身为InternationalAllianceforInteroperability,IAI,国际软件互动联盟)制订发布IFC标准(IndustrialFoundationClasses,IFC,3D几何信息模型资料标准),发展出建筑信息技术,将工程文件内容透过设计组件与参数,利用计算机软件检视并判读,将其应用于营建产业。
目前Building SMART的组织成员包含:澳洲、荷兰、比利时、意大利、法语区结盟、德语区结盟、伊比利结盟、日本、南韩、北欧、新加坡、英国和爱尔兰等。兹将Building SMART组织成员中各国家BIM的应用概况分述如下:
(1)美国:最早开始使用BIM应用技术的国家之一。于2007年开始,其主要计划必须提交3D BIM信息模型。美国建筑师协会AIA于2008年提出全面以BIM为主整合各项作业流程,彻底改变传统建筑设计思维。
(2)英国:2009年伦敦地铁系统以BIM作为全线设计与施工之平台。制定BIM模型建置作业标准(AEC(UK)BIMStandard);
(3)新加坡:最早开始投入法规自动检核研究之国家。应用BIM处理与建筑物整个生命周期项目文件相关的议题。包括:都市设计审议、建筑设计审查、结构设计审查、临时施工许可、消防安全、法令完成证书、定期结构检查等项。2010年新加坡公共工程全面要求设计施工导入BIM,2015年开始要求以BIM兴建所有公私建筑工程;
(4)韩国:成立全国性BIM应用技术发展项目计划,于2010年1月发布「建筑领域BIM应用指南」。该指南是建筑业业主、建筑师、设计师等采用BIM技术时必须的要素条件以及方法等的详细说明书。
(5)丹麦:公共工程项目若超过两百万欧元,规定必须使用BIM应用技术模型与IFC标准。
通过BIM应用技术,充分整合并利用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所涉及到的信息,不仅能够缩短建筑工程所需时间、节约资源成本,同时还可以帮助所有工程参与者提高决策效率和设计质量。BIM应用带来的好处不仅仅是这些,对细节的高效处理,在过程中才能体会出来。更多精彩内容可关注环球网校,也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领取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