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甲省乙市的某化工企业发生储罐闪爆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有毒气体扩散至一河之隔的甲省丙市丁县境内。负责该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的是( )。
甲省人民政府
乙市人民政府
丙市人民政府
丁县人民政府
P186
[解析] 串科题。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7条、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考点来源]第6章应急管理第四节事故应急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