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以下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情况是()。
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
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内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企业许可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并与之订立保密协议
企业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为实施商业秘密而知悉
本题考查的是商业秘密秘密性的判断。
“不为公众所知悉”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中的秘密性要求,是指有关信息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
根据相关规定,下列情形属于“为公众所知悉”:
①该信息在所属领域属于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②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③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④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该信息。
因此,A、B、C选项属于“为公众所知悉”的情形。
D、E选项不属于“为公众所知悉”。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相对的,并非要求任何人均不知道。企业许可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并签订保密协议,或者企业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为实施商业秘密而知悉,均属于特定范围人员知悉,不会导致商业秘密丧失秘密性。
故本题选择AB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