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级经济基础-云私塾考点配题-第36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法定义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是
张某,曾为甲大学教授,现已退休
王某,曾为乙企业董事长,因其决策失误导致乙企业破产清算,自乙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李某,曾为丙公司董事,因贷款炒股,个人负有到期债务1000万元尚未偿还,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赵某,曾担任丁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
考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包括: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⑤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