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煤矿为井工煤矿,生产能力120×104t/a,共有员工1200人。该矿地质构造复杂,矿井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煤层有自然倾向性,自然发火期为4~6个月,矿正常涌水量为40 m3/h。
A煤矿采用机械通风,主通风机为2台轴流对旋式风机;采用3级提升绞车串车提升,大巷采用矿用防爆型架线电机车牵引矿车运输;采用双回路供电,井下供电电压等级为60V和127V;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法,垮落法管理顶板。
A煤矿证照齐全,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5人。但该矿未按相关要求,将矿井作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A煤矿I采区3102煤层掘进工作面采用风钻打眼、炸药爆破、矿车排研方式掘进。
2017年9月5日2时10分,该掘进工作面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由于进风系统和回风系统之间反向风门未正常开启,高浓度瓦斯快速逆向进人新鲜风流中。5分钟后,临近的Ⅱ、Ⅲ采区瓦斯浓度相继超限报警,采区安全员迅速带领附近作业人员撤离。但直到22时45分,才向A煤矿调度室报告。煤矿值班调度员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马上报告矿长,并安排通风科和安监科查明情况。22时55分,进入新鲜风流的高浓度瓦斯遇架线电机车产生的电
火花发生爆炸,冲击波迅速传播至矿井其他区域,最终导致井下作业人员14人死亡、32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