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l月24日11时25分,D煤矿七井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99人(其中女职工37人),伤3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
施工七井与六井相贯通的西主运巷,属于技术改造工程,没有设计,D煤矿多种经营公司把此项工程仅作为一般掘进巷道对待。多种经营公司对该项工程没有引起重视,只是口头同意,没有制定贯通后相应的可靠的隔爆等安全设施。
1月24日早6时40分,七井井长刘某、六井井长李某分别召开七井、六井班前会。会议按照矿多种经营公司22日决定,对各井25日停产放假一事做出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所属各段队当班的工作做了安排布置。8时左右,七井87人,六井24人分别人井。当天正值公司对各井进行月末验收,七井主任工程师黄某和七井各段段长与公司地测科主测王某等4名测工人井,对左三、右四、右二工程工作面进行检查验收。
七井于9时停电,七井左三工作面风电闭锁装置因故障于1月2日拆除,至24日仍未及时更换。井下停电停风,引起瓦斯积聚。停电后,工人仍在井下工作。11时25分,在左三工作面,爆破员正在进行爆破作业,其他人员处于躲炮位置。因爆破员违章使用煤电钻电源插销,明火爆破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在99名遇难者中,七井遇难人员多为冲击伤,而六井遇难人员均为一氧化碳中毒,冲击伤不明显。
当天,七井主任工程师黄某和七井各段段长与公司地测科主测王某等4名测工对左三、右四、右二工程工作面地质变化和瓦斯量增加未予以重视,当时验收了左三、右四、右二工程,并于11时许升井。刚升井就听到井筒内传出一声轰响,爆炸发生了。
事故调查中发现,七井制定了工作面停风撤人和瓦斯排放制度,瓦斯巡视员对巡视路线、巡视点和检查时间、巡视记录不清:人井人员没有配备自救器;井下没有隔爆设施和消尘洒水系统:特种作业人员(瓦斯检查工、爆破工等)未按规定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对女职工人井问题,矿务局始终没有彻底解决。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起事故属于()。
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严重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l)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下列损失不应计人直接经济损失的是()。
丧葬及抚恤费用
现场抢救费用
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歇工工资
1.基本定义
(l)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指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2)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3)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2.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l)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①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
②丧葬及抚恤费用;
③补助及救济费用;
④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
①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
②现场抢救费用;
③清理现场费用;
④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财产损失价值:
①固定资产损失价值;
②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3.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l)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2)工作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二被害者损失工作日x企业全年人均日净产值)。
(3)资源损失价值。
(4)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5)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
(6)其他损失费用。
瓦斯爆炸发生爆炸的条件包括()。
瓦斯浓度
高温热源
氧气浓度
空气中浮游煤尘
惰性气体
可将瓦斯爆炸的条件概括为:①瓦斯在空气中必须达到一定的浓度;②必须有高温火源;③必须有足够的氧气。以上3个条件同时存在时瓦斯才能发生爆炸。
关于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证每3年复审一次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16个学时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l)特种作业的范围: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3)特融作业人员应等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4)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5)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6)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7)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8)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9)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10)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条件。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必须有相应的资质
必须是事故调查方面的专家
参加过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基本条件:①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包括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等。②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利害关系,主要是为了保证事故调查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