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习题-单20
不作处理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本题中被扣押的质保金,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但会计上应确认收入,因此记入待转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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