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装卸码头设置的装卸甲、乙类油品的泊位,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 间距不应小于( )m。
30
40
50
100
【解析】甲、乙类油品码头前沿线与陆上储油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装卸甲、乙类油品的泊位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陆上与装卸作业无关的其他设施与油品码头的间距不应小于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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