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9、《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 BCD )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除外。
协议
出售
附赠
出租
分摊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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