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738-2、根据《建筑法》,关于承揽工程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企业承揽分包工程,应当取得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可以采取同一专业联合承包的方式满足承揽工程业务要求
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属于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自然人可以成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的主体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的主体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是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