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中毒时应用阿托
达到阿托品化后减少阿托品的剂量或停用
与胆碱酯酶复活剂合用时,阿托品的剂量应减少
重度中毒时应静脉给药
当出现阿托品中毒时应立即间隔给药
用量应根据病情适当使用
有机磷农药中毒时应用阿托品,如出现“阿托品”化表现,应减少用量、延长给药间隔时间,或停用。如出现瞳孔明显扩大,神志模糊,烦躁,惊厥,昏迷和尿潴留等症状,提示阿托品中毒,应立即停用阿托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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