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应注明在
药名之前
处方右上角
处方左上角
药品之后上方
不需要注明
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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