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
一类精神药品
二类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
危害药品静脉给药
放射性药品
为避免危害药品的配制环节发生疏漏会给人员和环境带来危害,卫生部于2011年颁布实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肠外营养液、危害药品静脉给药实行集中调配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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