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4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自产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 (2)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50万元。 (3)因仓储人员保管不善,使得上述购进原材料中部分材料毁损,损失金额为20万元(不含税)。 (4)购入一台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3.9万元。 (5)正在施工的职工食堂领用一批材料,金额为5万元(不含税),该材料在购进当期已抵扣进项税。 假如期初没有待抵扣进项税额,该企业2019年4月份应纳增值税为( )。

A
11.7万元
B
13.7万元
C
14.35万元
D
1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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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C
解析
销售货物应计提销项税额=500×13%=65万元 因保管不善而毁损的原材料属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0×13%=2.6万元 食堂施工领用材料属用于员工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部分应转回:5×13%=0.65万元 2019年1月应纳增值税额=65-50+2.6-3.9+0.65=1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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