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质量检验不合格项目处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原材料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则该批次原材料定为不合格
工序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
混凝土(砂浆)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验
单元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可以进行返工重作
工程中出现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应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
2)单元(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或返工重作,并经重新检验且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3)混凝土(砂浆)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