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居民李某在甲国转让股权应纳税所得额40000元(货币为人民币,下同),按甲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7000元;在甲国还取得偶然所得10000元,按甲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500元。李某当年在国内外没有其他所得项目,则李某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50
500
1000
1500
转让股权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40000×20%=8000(元)。偶然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0×20%=2000(元)。李某甲国所得的抵免限额=8000+2000=10000(元)>7000+2500=9500(元)。因此,李某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95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