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政策法规真题单选46.2017年8月,某公司与杨某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
公司应当与杨某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应当与杨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应向杨某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且无需向杨某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题干公司与杨某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合同,虽然在2020年12月被公司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但经公司培训后,已经重新上岗,说明不满足第四十条的条件,杨某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