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的规定,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能正常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承担股东义务,可能造成期货公司治理的重大缺陷,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期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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