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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环球网校·2023-12-07 09:26:09浏览23 收藏4
摘要 2023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其中明确共有141人遗失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证书作废。
住建部: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2023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其中明确共有141人遗失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证书作废。

温馨提示:证书注册是一级造价师执业的重要环节。建议大家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获取考试重要节点信息!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通知原文如下:

一级造价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张X等141人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信息予以公布,遗失证书作废。

附件: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3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s://www.mohurd.gov.cn/ztbd/zhongysm/202312/20231206_775557.html

为帮助大家了解更多考试信息,小编还整理了一级造价师证书重新注册条件、流程等信息,供大家参考:

1、重新注册条件

被注销注册的人员,自注销之日起三年后,满足继续教育条件,即可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时,相关程序及所需材料按照初始注册程序办理。

2、重新注册流程

一级造价师证书重新注册按照初始注册流程办理,需经过申报、受理、领证3个步骤。也就是说,持证人员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在当地住建厅官网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材料并提交申报,之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并核查,核查通过后,重新注册已完成,申请人可前往造价管理部门领取证书。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住建部: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如有更新后的一级造价师考试信息,小编会及时整理发布!同时,环球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一造历年真题、模拟试题、高频考点等资料,可点击文末“免费下载”按钮即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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