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报考
  • 备考
  • 政策
短信预约 财税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环球网校·2022-05-06 14:15:14浏览39 收藏3
摘要 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环球网校小编做了如下分享:

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规定的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举例说明:某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时,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再无存量留抵税额。

6月财税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6日至5月15日,考试时间6月12日,顺利报名的考生填写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6月初级财税会计师考试时间、成绩查询时间,避免考生错过,请近早预约!

以上内容是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更多财税热点请“点击资料领取”按钮下载。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