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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法的形式和效力等级

环球网校·2021-03-05 15:57:33浏览85 收藏8
摘要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是9月11日至12日,距离考试还有6个月的时间,你复习的如何了?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为您整理发布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串讲知识点,希望对您复习有帮助。

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法的形式和效力等级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等级

一、法的形式【重要】

(1)宪法(代表2/3以上通过):全国人大;

(2)法律(主席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xx法”)

(3)行政法规(总理令):国务院;(“xx条例”)

(4)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xx省(市)xx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xx办法”、“xx规定”)

(6)地方政府规章:省级政府、设区的市政府、(“xx省(市)xx办法”、“xx省(市)xx规定”)

(7)国际条约

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二)法律

只能由法律制定的事项【重要】

(1)国家主权的事项;(主权)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机关)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民族)

(4)犯罪和刑罚;(犯罪)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人身)

(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税)

(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收)

(8)民事基本制度;(民事)

(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面的基本制度;(经济)

(10)诉讼和仲裁制度;(诉讼)

(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其他)

二、法的效力等级【重要】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5.特殊情况

(1)制定机关裁决: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制定机关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3)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

(4)共同上级机关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5)人大与政府相互制约: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6)授权部门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六)法的备案和审查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审查:

1)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2)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3)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报授权决定的机关备案。

规律:人大制定的都要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但只能逐级上报;规章都要报到国务院备案,但只要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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