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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环球网校·2021-02-24 10:55:22浏览55 收藏27
摘要 海南考区202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公示期为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9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环球网校小编整理详情如下:
2020年海南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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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39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注明工作年份、工作单位名称、何年从事何种专业工作,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所在单位为其缴交的社保清单(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转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核查资料送至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410室进行现场核查及确认。现场核查及确认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9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电话:0898-65921264举报邮箱:hnxfjyzd119@163.com

附件: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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