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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01-27 10:05:46浏览46 收藏23
摘要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四川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2021年四川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相关事宜。环球网校社会工作者频道整理了完整的通知内容,详情请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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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21年四川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我们可以得知2021年四川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范围、方式等信息。涉及到的朋友可要仔细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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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四川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1〕2号)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我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现工作地或考试报名地在我省且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二)所在单位出具了同意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推荐意见;

(三)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后,近五年来社会工作从业经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20个直接服务案例,且平均每年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督导时间不少于75小时。服务案例和专业督导情况应有完整记录。

2.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10个直接服务案例,且平均每年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督导时间不少于150小时。服务案例和专业督导情况应有完整记录。

(四)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后,其社会工作业绩和贡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3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均为优秀。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1项省级及以上或2项地市级社会工作研究课题。

3.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1个省级及以上或2个地市级社会工作政策、标准、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被主管部门采纳。

4.在实践过程中探索形成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模式或案例等,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同行广泛认可,具有重要推广使用价值。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附件1),并准备与《申请表》相对应的申报材料(附件2),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评审申请。

(二)单位推荐。申请人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连同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和申请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将申报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其参加评审的推荐意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现工作单位须与所盖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三)材料审核。申请人于2021年2月14日前登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资格审核平台(https://sswe.swtpr.com)注册并填报申请材料,由民政厅对申请人是否满足申请资格,申请表是否完整、填写是否规范、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直接服务案例数量等进行审核,于2月19日前通过审核平台告知申请人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在2月21日前登陆审核平台补充提交材料,每名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补充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评审。2月25日前确定最终参加评审人员名单。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于2月25日前将纸质盖章申报材料(一式贰份)快递至四川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地址: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收件人:李杰,联系电话:028-84423057。

(四)老师评审。我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老师评审。评审分为评议组评议和召开评审会议两个步骤。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确定评审时间和方式后,由民政厅通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答辩。答辩流程包括申请人自我陈述、评议组提问、评议组评议,将由申请人对本人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等进行陈述,并选择一个本人参与的典型服务案例或项目进行重点介绍,由评议组根据申请材料和申请人的陈述,就申请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发展潜力等方面提问。

(五)结果公示。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后,将评审结果反馈民政厅,由民政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4月10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中国社会工作学会网站同时转发公示通知)。对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由民政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全国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办公室调查核实。

(六)证书发放。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民政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4月18日前向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报送评审结果。由民政部门发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

四、评审费用

我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委托评审费用由民政部安排经费承担。申请人参加本次评审无需缴纳费用。

五、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此次评审是自2006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以来,开展的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对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分工协作,确保评审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由本人现工作地或考试报名地民政部门负责通知参加评审。

(二)坚持原则。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要切实增强党管人才意识、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将政治素质放在评价首位,坚持以用为本、突出服务能力,指导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真实、准确提交相关材料,注重工作实绩和行业贡献。

(三)严肃纪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各阶段评审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028-84423057)、电子信箱(mztcsc02@126.com),对收到的举报、反映或投诉,一律要求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对举报属实的申请人,一律暂停评审或取消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一律予以撤销。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单位及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申请人在评审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涉及评审其他事宜将及时另行通知。

附件:(点击查看

1 附件1: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

2 附件2:个人申报材料内容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1月26日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四川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2021年社会工作师模拟试题、高频考点、历年真题等备考资料,点击下方按钮即可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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