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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一级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基础知识点二

环球网校·2021-01-09 07:55:01浏览26 收藏7
摘要 2021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已经进入初期备考阶段,初期备考阶段各位考生需要做的就是制定好学习规划,按照规划进行备考,打好基础,下面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 "2021一级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基础知识点 "供大家参考。

编辑推荐:2021一级消防实务重要考点讲义汇总

考点1 燃烧分类

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燃烧可分为着火和爆炸。

着火方式有以下几种:点燃和自燃(自燃又包括化学自燃和热自燃)。

爆炸最重要的特征是爆炸点周围发生剧烈的压力突变,这种压力突变就是爆炸产生破坏作用的原因。

考点2闪点

闪点定义: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引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

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显然汽油的火灾危险性就比煤油大。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贮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28℃≤闪点<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考点3燃点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应用外部热源使物质表面起火并持续燃烧一定时间所需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1)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并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特别是在敞开的容器中很难将闪点和燃点区分开来。因此,评定这类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时,一般用闪点。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大小一般用燃点来判断。

(2)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考点4自燃点

(1)定义: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它是衡量可燃物质受热升温导致自燃危险的依据。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自燃的危险性就越大。

(2)影响因素:对于液体、气体可燃物,其自燃点受压力、氧浓度、催化、容器的材质和内径等因素的影响。而固体可燃物的自燃点,则受受热熔融、挥发物的数量、固体的颗粒度、受热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考点5气体燃烧

根据燃烧前可燃气体与氧混合状况不同,其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考点6液体燃烧

液体燃烧的表现形式有:闪燃、沸溢、喷溅。

考点7固体燃烧

(1)燃烧形式:蒸发燃烧(硫、磷、钾、钠、蜡烛、松香、沥青),表面燃烧(木炭、焦炭、铁、铜),分解燃

烧(木材、煤、合成塑料、钙塑材料),熏烟燃烧(大量堆积的棉、麻、煤),动力燃烧(可燃粉尘爆炸、炸药爆炸、轰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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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友情提示:以上内容是环球网校一级消防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的"2021一级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基础知识点",更多模拟试题、历年真题、高频考点、备考攻略请点击下面“免费下载”页面进行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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