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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州二级注册建筑师考后资格网上预复核通知

环球网校·2019-08-22 15:33:13浏览54 收藏21
摘要 广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从中环球网校小编得知2019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实行网上预复核,具体内容详见正文,更多二级建筑师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二级建筑师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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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网上预复核的通知

穗人考中心函〔2019〕49号

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9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9年8月16日公布, 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进行成绩查询。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9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

级别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暂定合格标准
  二级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100       60
  建筑结构与设备   100   60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100   60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00   60

二、网上提交复核材料

2019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实行网上预复核。

(一)网上报名时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8日期间,登陆“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 )按照系统指引,上传真实、完整、准确的考后复核材料扫描件(具体操作见附件1)。

(二)在提交复核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如复核材料被退回,请按复核意见于复核期间补充材料,重新提交送审。

(三)如需办理证书邮寄服务,需在提交复核材料后在证书邮寄业务中填写真实、准确、有效的邮寄信息。

三、网上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彩色扫描件一份(考生自行从报名网站上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

2.考生报考承诺书扫描件一份(附件2)。

3.工作简历表彩色扫描件一份(附件3)(考生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彩色扫描件一份。

5.学历(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各一份。

6.不具备学历者还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各一份。

7.报考一级建筑师的还需提交《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考生可在www.pqrc.org.cn 网站下载打印后填写及盖章)整册彩色扫描件一份,请将整册全部扫描后保存在一个压缩包再上传到考试平台。

四、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关于一九九五年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5〕222号)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考核认定及报考规定的通知》(建注字〔1995〕第25号)执行。报考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市或户籍所在地市报名参加考试。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满足下表要求

专业

  学历

取得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年限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年

2017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年

2016年

 专科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

  毕业

  3年

2016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2015年

中专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 建筑设计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年

2014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年

2012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年

2011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9年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 建筑设计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2011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2009年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 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报考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五、注意事项

(一)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网上提交材料的期限要求,超过期限将无法提交复核材料。按照国家规定,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复核材料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都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二)该考试考后复核实行网上提交复核材料,考生只需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 ),按系统提示提交复核材料。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83543605(考务咨询)、83559078(技术咨询)、83126088(找回用户名和密码)。

附件:1. 网上上传提交复核材料流程图.docx

2. 考生报考承诺书.docx

3. 工作简历表.docx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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