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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及冲刺题(43):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环球网校·2019-04-25 10:08:54浏览79 收藏7
摘要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临近,环球网校张湧老师提供分享“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及冲刺题(43):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今天的考点是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内容相对较多,征税行为那一部分要多花点时间去理解记忆,可以结合例题来加深理解。希望冲刺阶段争取再拿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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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43: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及冲刺题(43):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小编同时搭配《经济法基础》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相关的练习题,结合考点刷题,让您更好理解考点,通过习题来检测一下自己的复习效果吧!

练一练

【单选】税务机关作出下列行为中,纳税人不服时应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B.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C.行政审批

D.纳税地点确认

【答案】D

【解析】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做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申请人对上面的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单选】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税收保全

C.税款征收

B.代开发票

D.资格认定

【答案】 C

【解析】选项 ABD不属于征税行为,纳税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选项 C属于征税行为,纳税人不服的,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今天的题有没有帮助到你复习呢?记得要把错题记起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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