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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导则与标准:边界噪声排放限值

环球网校·2018-03-22 14:44:48浏览112 收藏22
摘要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2018年环境影响评价师,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师频道小编整理了2018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导则与标准:边界噪声排放限值,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边界噪声排放限值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表6-12规定的排放限值。

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处无法进行噪声测量或测量的结果不能如实反映其对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程度的情况下,噪声测量应在可能受影响的敏感建筑物窗外1m处进行。

当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时,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表6-12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

表6-12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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