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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第十一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公告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内建建 [2007]285号),经审核及公示,申请注册的张月忠等17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初始注册;闫宪峰等2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准予增项注册;张宝霞等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准予重新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