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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0·2015-02-04 13:50:09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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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比率(3%或2%)。

  其中: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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