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物业管理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4物业管理师知识点:保险合同的一般内容

|0·2014-01-27 16:19:46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经营管理》第八章合同与风险管理知识点,相关内容已经整理更新,详细内容点击查看。

特别推荐:2014物业管理师《物业经营管理》第八章知识点汇总

  保险合同的一般内容

  保险合同一般应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姓名包括自然人姓名或法人的名称以及经济组织的名称;地址包括住址或经营地址。

  (2)保险标的。为了确定保险的种类以及判断投保人或投保人对所保标的有无保险利益的存在,保险人一般要求投保人在合同中详细明确记载投保标的。一个保险合同可以是单一的保险标的,也可以是一个以上保险标的集合。

  (3)保险金额。也称保险额、保额或保险金,它是保险人计收保险费的基础,也是保险人在损失发生时给付的最高金额。保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4)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责任范围是指哪些风险的实际发生所带来的损害应由保险人承担补偿或给付责任的风险。责任范围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种责任的综合险,也可以是除了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险。

  (5)除外责任。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合同明确指明保险人不予承担的风险责任。一般包括战争造成的损失、自然损耗、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等。

  (6)保费。亦称保险费,是被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保费的多少决定于保险额的大小以及保险费率的高低这两个因素。

  (7)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也称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只有在此期间,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期间的开始,也就是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它不同于保险合同的订立时间。订立时间可以是生效时间,也可以不是,这取决于双方合同的约定。我国规定,保险期的起讫时间为生效日当天北京时间的零点开始,至规定终止日北京时间24时止。

  (8)违约责任。由于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也是最大诚信合同,所以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是至关重要的,否则会引起今后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编辑推荐:

2014物业管理师《综合能力》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4年VIP套餐内含考题预测 两年学习保障
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汇总
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标准汇总
2014年物业管理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