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二级建造师考试动态提醒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二级建造师法规相关复习资料(31)

|0·2010-05-17 14:23:08浏览0 收藏0

  2Z203034掌握审判程序

  审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为重要的内容,它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可以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一、一审程序

  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第一审程序中最基本的程序,具有独立性和广泛性,是整个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

  (一)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方式,应当以书面起诉为原则,口头起诉为例外。而在工程实践中,基本都是采用书面起诉方式。

  (二)审查与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审理前的主要准备工作

  (三)审理前的准备

  交换证据

  (四)开庭审理

  1.准备开庭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有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2010年一级建造师课程报名>>>     2010年二级建造师课程报名>>>

2010年一级建造师课程免费试听>>>   2010年二级建造师课程免费试听>>>

更多相关新闻:  建造师论坛     一级建造师频道     二级建造师频道     建造师博客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