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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0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事宜通知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闽建人[2005]6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5年11月19日、20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截止2005年12月31日),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讯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等12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考试时间:《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为11月19日上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19日下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20日上午。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三、部分科目免试的条件
1、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其他二个科目免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2、符合报考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已持有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者。
  四、具体事项要求
  1、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持有关材料到所在设区市建设局报名,各设区市建设局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报名表及申报材料汇总并经设区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于2005年9月28日前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省直、中直在榕单位报考人员,可持报名表和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经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并盖章)等材料,直接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报名。
2、报名时间
  (1)省直、中直在榕单位人员报名时间:2005年9月21日至9月23日。
  (2)各设区市报名时间: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市人事局共同商定。
    3、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材料:
    (1)200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贴个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三张,二寸一张;
(2)学历证明复印件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原件(仅限申请免试者);
(5)《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仅限申请免试者)。
  (6)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
    凡提供虚假学历和职称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4、报名费:每科10元。考试报名费由各设区市建设局统一收取后,全额上交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2004)房559号文规定标准,综合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100元,各设区市建设局统一收取后,全额上交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厦门市交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各支行、分理处;收款人:福建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帐号:097010143300000974,开户行: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其他设区市均交当地建设银行票款分离专柜,收款人:建设银行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帐号:350860800219007684,开户行:建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5、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试作答用笔的墨水颜色为黑色或蓝色。
    6、报名有关表格请直接从福建建设厅网站(www.fjjs.gov.cn)下载并用A4纸打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各设区市建设局应于2005年9月12日前将负责报考工作的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五、教材可向各设区市建设局预订,各设区市建设局汇总后,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统一征订。
考试结束后成绩查询:www.fjjs.gov.cn―资格管理―成绩查询。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建设厅建设公寓412室,电话:0591-87667921、87610301、87615694。
      附件:1.200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



                                            二○○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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