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12月11日-13日

2024-04-10 0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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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相关规定,定于2023年12月11-13日对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考后资格核查,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包含所学专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增报专业资格等方面)、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1核查单位

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

2核查对象

应考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人员。

3核查材料

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所属考区核查点(各地联系表详见附件2)进行考后现场核查:

1.报名表1份(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情况表1份(格式详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增报专业”的人员无需提供);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复印件[仅限学历(学位)审核情况为“非系统自动审核”的人员,审核情况详见附件1];

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仅限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

附件查看地址:https://zjt.fj.gov.cn/hygl/fjsjszyzgzczx/zgks/ksxx/202312/t20231206_63263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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