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评法》,下列对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认识正确的是()。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规划草案的意见。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规划草案的意见。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况除外。公众参与的范围不包括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只针对编制环评报告书的规划。并且公众参与的对象不是规划草案,而是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